準公共幼兒園
為了增加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的機會,教育部從107年8月起,分二階段推動準公共機制,私立幼兒園符合「收費數額」、「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師比」及「教保服務品質」等6項要件,與政府簽定合作契約成為「準公共幼兒園」後,透由政府的協助,園內的幼兒可以享有就學優惠,家長繳費與幼兒園原來的收費差額,會由政府幫家長直接支付給幼兒園。
從110年8月起,配合全國推動「0-6歲國家一起養」新政策,2歲以上的小朋友就學費用再降低,讓孩子的照顧更全面,家庭更輕鬆。
幼兒年齡:2歲至入國小前者。
收費計算基準:
全學年收費總額=全學年(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
每月平均收費=全學年收費總額÷教保服務月數(餘數採無條件捨去)
家長每月繳費數額+政府協助支付費用=每月平均收費
家長每月繳費:
幼兒出生胎次/屬性 | 107.8~110.7 | 110.8~111.7 | 111.8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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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胎 |
不超過4,500元 |
不超過3,500元 |
不超過3,000元 |
第2胎 |
不超過4,500元 |
不超過2,500元 |
不超過2,000元 |
第3胎(含)以上 |
不超過3,500元 |
不超過1,500元 |
不超過1,000元 |
低收、中低收入家庭 |
免費 |
免費 |
免費 |
註:以上費用不包括學生團體保險費、交通費、家長會費及延長照顧費或經地方政府備查的「其他」項目。
申請方式:
入學即減免費用,家長不用申請,家長繳費與幼兒園原來的收費差額,會由政府幫家長直接支付給幼兒園。
110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名單
查詢網頁:https://ap.ece.moe.edu.tw/webecems/pubSearch.aspx (勾選「準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