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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訊

經各直轄市、縣(市)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之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身心障礙幼兒,依就讀機構類型補助就學費用,說明如下:

就讀類型 補助內容 申請方式
公立幼兒園 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定辦理,免繳費用,不再重複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 依「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請參閱就學補助及育兒津貼專區

非營利幼兒園

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

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定辦理,依胎次訂定家長最高繳費數額,其餘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予各教保服務機構,不再另外重複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

依「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請參閱就學補助及育兒津貼專區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前項3類教保服務機構) 每人就讀每學期補助新臺幣7,500元。 家長持鑑輔會安置通知書辦理身心障礙幼生入學後,每學期由教保服務機構協助向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備註

1. 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時間請洽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

2. 該項補助與其他中央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應從優辦理,不得重複領取。